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
上海市建设工程领域全面推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,然而,签订保险合同不意味着发生保险事故即可获得保险理赔,尤其是已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建设工程领域。建筑工人实名制信息中的考勤记录与保险权益关联,实名信息是获得保险金给付的充分不必要条件。针对建设工程实名制视阈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可能存在的保费计量、如实告知义务和保险理赔问题,引入建筑工人人数调整系数,依托建设工程实名制信息系统按时如实推送建筑工人信息,确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经济补偿和社会管理功能落到实处。